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吉首大学将组织笔试现场报名确认环节。逾期未完成现场报名确认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初审具体事宜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形式,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考单位审查。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吉首大学人事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但未达到试讲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等,总分100分。
采取笔试、专业素质能力测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素质能力测评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专业素质能力测评: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素质能力测评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担未达到专业素质能力测评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通过模拟谈心谈话、理论宣讲等方式测评应聘人员在知识储备、组织管理、语言表达、教育引导、调查研究等方面的能力,总分100分。
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专业素质能力测评、面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专业素质能力测评、面试、试讲等环节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咨询电话:0743-2821033(吉首大学人事处)
<span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times="" 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color:#333333"="" style="box-sizing: inherit; z-index: initial !important; font-family: 微软雅黑;">举报电话:0743-8564814(吉首大学纪检监察室)
吉首大学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