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关于做好拟聘用教职员工从业查询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4号)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2024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人员共5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四)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和学士本科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5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七)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4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定向委托培养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4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按发布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实操能力测试(9-34号岗位)、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2024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的,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的,可持学校相关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的《报名表》(附件2)、所读学校教务系统出具的成绩单(9-29、31-34号岗位)、毕业论文复印件(9-29、31-34号岗位)、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补充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彩照(格式为JPG,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以上材料扫描件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xzyrsc01@***),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学院将组织人员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上传资料不齐全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政治面貌、资格证、奖励证书、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对个人选报的岗位负责。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或只参加网上报名、不按要求提交资料参加网上资格初审,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院按有关规定认定。放宽至“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专业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认定。
(5)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考的,考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
(6)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前提交。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学院研究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者核减计划。
(2)笔试实行专业教师岗位、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分类考试。笔试试卷根据招考岗位具体分为1-34号专业教师岗位、35-39号管理岗位、40-42号辅导员岗位,具体笔试大纲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笔试卷面分为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日,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具体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报考人员之间作答内容雷同的,将给予其笔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人员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合格线及以上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如未达1∶3比例的,以笔试成绩合格线及以上参加实际人数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结果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合格线及以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招考岗位实行分类考试,1-8号岗位采取面试(问答加试讲)方式进行;9-34号岗位采取面试(问答加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35-42号岗位采取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各100分。
(六)综合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1-8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9-34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5%+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15%;35-42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出现同一岗位拟确定入围下一环节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并列,则进行复试。
(2)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依次按照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到低排名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考察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考察对象的授权,经查询发现有违法犯罪信息不能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若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及聘用
拟招聘人员经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相关手续。学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最低5年服务期,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部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743--8730233(谭老师、龚老师)
监督电话:0743--8535338(纪检监察室)
七、其他说明
(一)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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